关于2013和201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2016]70
各相关部门: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拟开展2013和201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结题范围
1.本次结题范围为2014年度立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优秀人才、一般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项项目、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2013年度立项,但未结题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优秀人才、一般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项项目。
2.本次为201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第一次结题、2013年度各类科研项目最后一次结题。2017年省教育厅将对201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第二次结题。第二次结题未通过或到期不能结题的,作撤项处理。
二、结题方式
结题方式分为验收结题和免验收结题。
验收结题依据各类立项项目的《申请评审书》(加盖教育厅公章的原件在科技处查询复印)中提出的预期研究成果及经费预算,审核评审该项目的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达到预期成果的予以结题。
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的,可按下述方式申请免验收结题。
三、免验收结题、验收结题的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题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结题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的通知》(见附件)中的各类科研项目免验收结题条件和结题方式、验收结题的材料要求和结题方式相关要求对本部门项目是否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结题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注:经省教育厅专家审查,不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的2014年度各类科研项目参加2017年最后一次结题。
四、其他要求
1.各类别项目的“经费决算表”中“总经费”按单位配套后总额度填报。“经费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到校财务处财务二科审核,团队和人才的经费决算表按要求办理相关部门或部门负责人章、其他类别的经费决算表只盖财务专用章后(学校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放入《总结报告》或《结题审批书》。申请免验收结题项目的“经费决算表”需在页面上方注明项目负责人、名称、编号,单独装订,与其它结题材料同时上报。
经费使用与原预算有出入的,需附经费使用说明。
2.电子版文件夹名称为学院名称,每个项目建立子文件夹,包含word版《结题审批书》或《总结报告》、pdf版佐证材料,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3.验收结题和申请免验收结题项目均需填报《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理工类)》和《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4.所有结题材料作为省教育厅存档使用,不再返还学校。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部门科研秘书于2016年12月21日17:00前,将本部门结题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210)。
联系人:王艳 魏游 电话:25496036
附件:
1.2013和2014年在研项目统计表
2.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
3.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理工类)
4.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
5.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6.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7.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总结报告
8.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
9.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题的通知
10.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结题的通知
1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的通知
科技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