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2
各相关部门、项目负责人:
近日,沈阳市科技局发布了《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等项目结题验收相关规范文件,对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程序和规范文件进行重新修订,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实施细则
请各相关部门和在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细则”等相关文件(见附件),严格按照市局新要求执行合同规定研究内容,按照新程序、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展验收工作。
重要变化:
1、项目验收分为中期验收和结题验收,按合同约定时间在线上传中期、结题自我评价意见(模板见附件)。
2、市科技局各处室负责验收项目资料的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沈阳市科技总院)组织验收程序。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函审验收、委托验收(详见细则)。
3、经费使用情况需要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必须有防伪标识),经校财务处2科审核经费决算通过后再办理审计报告事项。审计报告、盖章的经费决算表扫描后上传系统。
4、科技局计划处负责验收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验收结果复审,形成中期验收意见和下达验收证书。
二、到期验收项目安排
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处)
到期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请各相关部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完成验收程序。在线提交验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
验收方式为委托验收,即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会议验收,完成时限为5月中旬,请项目负责人在处室在线审核通过后,按“验收材料清单”要求备齐,待通知。
2、软科学研究(政策处)
到期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请各相关部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完成验收程序。在线提交验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日。
验收方式待定,完成时限为5月中旬,请项目负责人在处室在线审核通过后,按“验收材料清单”要求备齐,待通知。
3、其他类别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按本通知要求开展验收工作,主动与科技局项目主管处室联系。验收方式由科技局和沈阳市科技总院安排。
联系人:王艳 魏游 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2、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委托评审验收规则
3、沈阳科学技术总院联系方式
4、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的验收材料清单
5、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格式
6、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联络表
7、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验收项目自我评价意见
8、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自我评价意见
9、应用基础研究到期验收项目清单
10、软科学研究到期验收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17年4月24日